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24年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沙依巴克区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检。本次监督抽检共抽检42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1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食物为姜、鸡蛋。
一、噻虫胺
1、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宝山路399号天山绿洲小区C-2栋-2层商铺03,沙依巴克区宝山路沙叁拾陆号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店,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2、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800号公务员小区16栋-106号,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沙伍拾号社区蔬菜副食品店,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3、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雅南高第小区三期3号楼106号商铺,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沙零三十九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店,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4、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482号沙-068,沙依巴克区仓房沟路陆拾捌便民蔬菜直销店,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5、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水泥厂街59号沙-067,沙依巴克区水泥厂街陆拾柒便民蔬菜直销店,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二、噻虫嗪
1、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宝山路399号天山绿洲小区C-2栋-2层商铺03,沙依巴克区宝山路沙叁拾陆号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店,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2、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800号公务员小区16栋-106号,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沙伍拾号社区蔬菜副食品店,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3、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雅南高第小区三期3号楼106号商铺,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沙零三十九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店,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4、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水泥厂街59号沙-067,沙依巴克区水泥厂街陆拾柒便民蔬菜直销店,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三、氟苯尼考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800号16号楼105号商铺,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马氏暖心生鲜店,经营销售的鸡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