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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25

17:23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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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送达公告(新疆明泽尚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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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我局)向你单位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沙人社监令字〔2025〕第17号),截至目前,我单位多次通过现场、邮寄的方式向你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新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1299号南区E2栋FHQ-1141室送达均未成功。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沙人社监令字〔2025〕第1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当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案件将继续依法推进。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沙人社监令字〔2025〕第17号)

联系人:王梁、阿不都热衣木联系电话:0991-4567150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