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2/25
19:20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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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携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我局)于2025年11月24日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沙人社监令字〔2025〕第28号),截至目前,我单位多次通过现场、邮寄的方式向你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6号1栋8层8G送达均未成功。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沙人社监令字〔2025〕第2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当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案件将继续依法推进。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沙人社监令字〔2025〕第28号)
联系人:王梁、阿不都热衣木联系电话:0991-4567150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