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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乌鲁木齐市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2023年3月1日


附件

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执法类别

具体事项名称/审核范围、标准

行

政

许

可

1.举行听证的行政许可决定

2.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他人重大权益的

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或注册登记不予许可的

4.拟做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5.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6.被复议、诉讼机关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7.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许可决定

8.其它重大行政许可决定

行

政

处

罚

1.拟责令停产停业的

2.拟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医师、护士执业证书的

3.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的

4.没收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价值1万元及以上的

5.经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6.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7.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案周期长、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处罚决定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9.其他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强制

1.查封、扣押价值20万元以上财物的

2.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行政强制决定

3.拟作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强制决定

4.查封经营场所使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

5.被复议、诉讼机关责令重新作出的行政强制决定

6.其它重大行政强制决定

行政检查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

2.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被复议、诉讼机关责令重新作出行政检查决定的

4.其它重大行政检查决定

行政确认

1.被复议、诉讼机关责令重新作出的行政确认决定

2.其它重大行政确认决定

其他行政执法决定

1.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决定

2.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决定

3.其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引发社会风险或者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他人重大权益的决定

4.其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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