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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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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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文物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现将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文物局)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执法职责、主要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文物局)

办公地址:沙依巴克区第二联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0991-4850976

执法人员信息:

(一)行政执法证:谢金燕、姬洁、李博

(二)法制审核人员:赵云

二、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行政许可

1.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2.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3.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4.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5.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7.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8.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9.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10.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11.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乙类)核发

1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乌鲁木齐)

13.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14.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15.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

16.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17.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18.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19.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20.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2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2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23.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24.营业性演出审批

25.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26.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27.权限内因特殊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审核

(二)行政确认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含省级水下文物保护单位、水下文物保护区)的认定

2.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4.对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进行认定

5.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志说明和记录档案

6.文物的认定

7.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8.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

9.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

(三)行政奖励

1.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对全国体育事业及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行政检查

1.对体育赛事活动的检查

2.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含权限内从事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特殊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检查)

3.对体育类社会团体监督管理

4.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

5.对体育类基金会监督管理

6.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五)行政给付

1.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六)行政处罚

1.对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处罚

2.对体育统计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拒报、虚报、瞒报、扣押、伪造、篡改体育统计资料,利用统计调查盗取国家、商业秘密、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罚

3.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4.对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七)其他行政权力

1.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2.组织协调运动枪支的监督管理

3.体育类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4.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八)公共服务

1.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三、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二)法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三)规章:《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健身气功管理办法》《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四)行政依据 《中共沙依巴克区委办公室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沙党办发〔202563

四、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一般程序

、监督途径

本单位监督途径

投诉举报电话:0991-4850976

来信举报地址:沙依巴克区第二联合办公楼

)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投诉举报电话0991-4598967

来信举报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青峰路技工学校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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