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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9.30)

发布时间:2026-09-30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中小 】

近期,2026年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抽检计划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时,检出涉及我区3家经营企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小刘蔬菜批发商行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7月30日,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任务:2026年7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辖区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小刘蔬菜批发商行销售的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当事人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小刘蔬菜批发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0103MA78A7CQXP,主要从事蔬菜批发零售。于2026年7月6日从九鼎市场王进(车牌鲁Q444AK,摊位号P2-190、P2-191、P2-192号。)处购买了100kg涉案批次生姜,进货价8.5元/kg,共花费850元,零售价10元/kg,售出20kg,批发价9元/kg,售出80kg。货值金额共计920元。当事人现场认可检验结果,不申请复检。又查实当事人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提供了相关进货票据及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当事人对以上事实认定属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进行自查,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整改。督促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业人员验货时严格按要求查验供应商提供的票据,采购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要求经营主体经营销售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从各个方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二、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赵华志蔬菜店销售的四季豆(菜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7月30日,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任务:2026年7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辖区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赵华志蔬菜店销售的四季豆(菜豆)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经查明,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赵华志蔬菜店主要从事蔬菜批发零售。于2026年7月6日从本市场贾大处购买了41kg涉案批次四季豆(菜豆),进货价5元/kg,共花费205元,售价6元/kg,全部售出,货值金额为246元。当事人现场认可检验结果,不申请复检。又查实当事人进货时未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能提供相关进货票据及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证明其从贾大处购得上述不合格四季豆(菜豆)。当事人对以上事实认定属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进行自查,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整改。督促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业人员验货时严格按要求查验供应商提供的票据,采购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要求经营主体经营销售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从各个方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三、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李玉大肉店销售的猪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7月24日,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任务:2026年06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对辖区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李玉大肉店销售的猪肉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经查明,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李玉大肉店主要经营猪肉。于2026年6月24日从一李姓猪肉贩处购买了50kg涉案批次猪肉,进货价12元/kg,共花费600元;售价13元/kg,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为650元。该批次猪肉6月24日从昌吉市康德生猪定点屠宰厂出厂。当事人现场认可检验结果,不申请复检。又查实当事人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完整提供相关进货票据及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并且经核查,当事人提供的检验检疫合格证中的标称屠宰企业昌吉市康德生猪定点屠宰厂不承认与当事人存在交易行为。当事人对以上事实认定属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进行自查,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整改。督促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业人员验货时严格按要求查验供应商提供的票据,采购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要求经营主体经营销售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从各个方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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