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26年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沙依巴克区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检。本次监督抽检共抽检13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食物为姜和香蕉。
一、噻虫胺
1、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阳光雅润一期618号沙-022号,沙依巴克区沙贰拾贰号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2、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路沁馨园小区2园16号商铺,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路老王果蔬鲜超市,经营销售的香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3、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4号,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三十三号社区直销点蔬菜经营店(个体工商户),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4、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巴州路157号,沙依巴克区巴州路叁拾柒便民蔬菜直销店,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5、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师大西路159号昆仑小区门口,沙依巴克区师大西路一零四号社区蔬菜店,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6、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城街北一巷430号荣和城标准化市场Ⅰ-15号,沙依巴克区荣和城四季鲜水果店,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7、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城街荣和城四期D区小区门口左侧停车场处沙-109号,沙依巴克区西城街荣和城三期便民服务店(个体工商户),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8、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通西街与西城街北二巷交汇处停车场沙-110号,沙依巴克区西城街荣和城五期便民服务店(个体工商户),经营销售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2026年沙依巴克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2026年沙依巴克区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3、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