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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6/01

12:34

来源:

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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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清单

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执法主体名称:沙依巴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执法机构设置:沙依巴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办公地址:沙依巴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大楼(宝山路221号)、沙依巴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青峰路555号)

二、主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一)行政执法证:李辉、王梁、刘平秀、张希诺、阿不都热衣木·亚生、景文刚、娜迪热古丽·木乃瓦尔、郭子杰、阿依达娜·金恩斯汗;

(二)法制审核人员:余占莲。

三、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执法程序

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受理窗口流程图

五、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诉讼。

六、投诉举报电话

0991-459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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