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6/22
16:45
来源:
沙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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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4日至9月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1月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主体责任,坚决将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一)深化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共识。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习反馈意见,通过全院干警大会、部门会议、支部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分层分类传达反馈精神,引导全院干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要求上来,为全面启动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将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为64项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形成了清晰的责任链条和工作闭环,全面启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实效。各部门对涉及审判监督、执行、信访、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基层党建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集中发力,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整改推动制度建设。截至目前,64项具体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5项。
二、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推动解决司法公正社会热点问题方法举措不多,“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根除不彻底
1.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信息化系统预警机制,定期发送督查警示通知,已发布18次预警提醒,处置完成风险提示166次。定期开展重点案件督办,对长期未结案件、严重超审限案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进行督办,已开展1次审委会研究讨论4件长期未结案件,对长期未结案件开展7次督办提醒。二是审判管理办公室按月设置办案任务,每季度进行量化计算,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定期对存量较大的庭室进行督导。严格落实送达程序,组建专职送达组,深化应用数字平台,依托系统进行电子送达。三是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以“承办人自查、交叉评查、审判管理办公室三级评查”机制为依托,院庭长深度参与,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评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
2.法庭资源不足制约审判工作效率。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2间科技法庭的装修施工,即将投入使用。二是构建“案件估时精准化、排期调度智能化、应急响应高效化”的庭审管理体系,依托信息化系统对案件进行分类估时,推行错峰排期,提升审判资源利用率。三是针对调解比例较高的案件类型,完善特邀调解员与各审判团队的配合机制;综合考虑案件类型、标的额、复杂程度等多维度因素,通过案件过滤机制将案件精准分类,为分流工作提供依据。
3.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坚决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全院干警纪律意识和主动填报意识进一步增强,2025年全年及2026年1月,百人次填报率均保持在98%以上,“三个规定”制度贯彻落实效果呈现良好态势。二是严格落实平台填报制度,截至2026年1月31日,我院干警在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共记录有报告信息2761条。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不到位,政治敏锐性有待提升
1.思想政治引领工作需进一步强化。
整改情况:一是在各党支部组织专题学习,加强对相关责任清单的学习落实。对年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每季度形成工作报告确保内容规范严谨。二是制定相关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项谈心谈话,各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逐一进行交流并做好记录。三是于12月23日至12月25日开展专项督查,持续加强干警日常教育管理。
2.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不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年度民族团结工作安排,制定《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民族团结工作清单》,明确每月活动主题、形式及责任支部,组织学习相关知识并开展测试。二是邀请专家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覆盖全体在家干警。
3.对干警证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与公安出入境系统对接核验,完成全院干警及聘用制书记员持有证照情况核对。二是建立干警证照专项台账,录入证照类型、编号、生效时间等信息,便于动态管理。三是做好新入职人员备案工作,及时完成证照收集统计,实现动态更新。
(三)参与社会治理职能定位不准,内部保障机制不完善
1.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计划,完成第四季度专项应急演练,邀请专业机构指导培训,建立演练记录。二是联系资质单位对相关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和更换,全面检修消防系统,建立日常巡检制度。三是规范排烟管道定期清理,建立清洗台账,安装应急处置系统。四是明确各部门、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2.赃证物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赃物室钥匙保管机制,实行库管员和财务人员共同保管。二是对留存赃物进行全面盘点,更新建立分类台账。三是研究制定赃物处置方案,根据上级法院管理规定优化接收流程。
3.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制度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完成隐患清理工作,组织自查清理,规范使用审批流程,组织全院开展自查自评并形成报告。
(四)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手硬一手软”,廉政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佳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组班子调整,及时掌握全院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情况,优化班子成员分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责任体系。分别于2025年11月10日、11月27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相关工作。二是依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推进清廉法院建设,在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廉政谈话,筑牢干警思想防线。自2025年10月以来,常态化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发出督察通报2期。
2.干部监督管理失责失范。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经党组研究,依规依纪开展教育提醒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线索。二是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明确纪律要求。三是完善个人事项报备机制,组织全院动态更新家庭及社会关系信息。严格履行选人用人政治责任,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四是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员规范管理,明确工作日着装和仪容要求,严肃岗位纪律,推行轮班制,离岗需放置提示牌并做好交接。组织开展司法服务规范与群众沟通技巧培训,提升服务水平。二是优化服务流程,对异地群众提供便民措施,开设绿色通道。在窗口配备文书模板、纸笔等便民设施,梳理高频事项清单并摆放填写模板。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安装满意度评价器,通过现场巡查和视频监控加强日常监督,每周通报督察结果,及时约谈提醒。
(五)财务领域风险预警防范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工作正规化、制度化水平有待提升
1.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开展政府采购制度培训。二是对委托招标代理的项目,要求留存投标单位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进行归档,签订开标情况反馈表。三是对以往项目补签相关合同和情况说明,进一步明确采购工作要求。
2.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经费支出审批流程,明确大额支出需附相关决策会议纪要。二是规范分散采购支付方式,对以往不规范情形按规定完善相关材料。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审核流程,明确支付所需材料。
3.办公用品采购存在隐性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对关联供应商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通知招标机构后续对投标单位进行关联性审查。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采购风险知识,分析风险点,强化风险意识。三是对相关关联单位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
4.工会经费管理使用需进一步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明确支出范围和标准。二是结合实际完善工会经费支出审批流程。
5.公务用车管理无序。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公务用车及车辆管理办法》,明确“一事一审批、一车一流程”原则,细化各环节要求。二是建立车辆管理台账与信息化记录双轨核对机制,启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申请、审批、派车、轨迹记录一体化。三是设立车辆管理专员,杜绝口头派车,明确非工作时段车辆封存制度。对涉事人员依规依纪处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建立“一岗双责”问责机制。四是对历史派车记录缺失情况进行重点核查,自2025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线上派车。
6.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入账资产按规定补充入账,对达报废年限且不再使用的资产履行报废手续。二是重新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将党的领导贯彻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有不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短板
1.党组执行议事决策工作规则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题报送程序。二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三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党组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的机制。
2.机关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支部设置,由6个支部增至10个支部,完成机关委员会委员改选补选,成立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打造特色党支部品牌10个,其中1个支部被评选为区级“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二是组织开展党务人员教育培训2次,制定《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2026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依托组织生活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三是对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成整改。
3.选人用人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夯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党组会先后2次专题学习队伍建设相关内容。二是与上级组织部门对接,明确考察档案材料管理要求,今后将严格规范做好全程纪实留痕。三是建立干部考察纪实材料归档目录,确保今后工作规范有序。
(七)党组巡察整改的系统性、长效性欠缺,整改成效不明显
1.抓巡察整改不彻底、责任不清晰、机制不长效。
整改情况:一是政治部牵头梳理近年来未整改到位问题,制定常态化巡察整改清单并公示,组织各部门学习梳理。已将整改任务纳入党组成员2025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二是对反馈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方案。三是对边改边犯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完成“整改+业务”融合试点总结。四是成立整改监督小组,分别于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20日进行整改督促,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各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自查,在整改新问题的同时巩固已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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