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表(行政许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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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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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公开范围 |
办理数量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调整意见及理由 |
责任主体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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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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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50103212 XK001 |
娱乐场所经营的审核 |
【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发布,2016年2月6日修订) 第九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向社会公开 |
24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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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50103212 XK002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审核 |
【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发布,2016年2月6日修订) 第十条: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向社会公开 |
31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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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50103212 XK003 |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审批 |
【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6年3月1日公布施行) 第七条: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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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50103212 XK004 |
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许可 |
【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6年3月1日公布施行) 第十四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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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50103212 XK006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许可 |
【规章】《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1月28日公布,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向社会公开 |
15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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