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依巴克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表(行政许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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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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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 构 |
公开范 围 |
办理数 量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调整意见及理由 |
责任主体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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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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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50103212 XK001 |
娱乐场所经营的审核 |
【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发布,2016年2月6日修订) 第九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旅游市场稽查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14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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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50103212 XK002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审核 |
【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发布,2016年2月6日修订) 第十条: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旅游市场稽查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8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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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50103212 XK003 |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审批 |
【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6年3月1日公布施行) 第七条: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旅游市场稽查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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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50103212 XK004 |
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许可 |
【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6年3月1日公布施行) 第十四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旅游市场稽查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15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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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50103212 XK005 |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许可 |
【法规】《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发布,2002年02月01日实施,2016年02月06日修订)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旅游市场稽查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33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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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50103212 XK006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许可 |
【规章】《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1月28日公布,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旅游市场稽查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15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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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50103212 XK007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审批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公布,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旅游市场稽查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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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50103212 XK008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审批 |
【法规】《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颁布, 2002年2月1日实施) 第三十八条: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县或者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应当自受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或者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批的电影行政部门备案。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旅游市场稽查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1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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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650103212 XK009 |
乡镇有线广播电视站的审核 |
【规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日发布,199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须由申请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旅游市场稽查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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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50103212 XK011 |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竣工的验收 |
【规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日发布,199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竣工后,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旅游市场稽查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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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650103212 XK012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审批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公布,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
沙依巴克区文化旅游市场稽查大队 |
向社会公开 |
0 |
无 |
保留 |
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许可;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内容与核准内容一致。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沙依巴克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设立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的申请予以受理、许可的; 3、擅自变更、延续、撤销经营单位的; 4、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5、在审批中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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