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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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即在政务办事大厅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过程中,首先受到来访、咨询或接待办事的窗口工作人员,要负责给予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便捷地得到满意的服务。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详细说明情况。

三、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告知经办人员办理或记录需要办理的事项及对方联系电话,并尽快转交经办人员办理。

四、不属于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但属于其他窗口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告知或引领到经办部门(单位)办理,或记录需要办理事项及对方联系电话,并尽快转交经办单位(部门)办理。

五、服务对象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办理相关业务,咨询、查询有关事项的,首问责任人应按第三条职责范围的规定予以答复。

六、首问责任人在接待过程中应做到文明礼貌、耐心细致、热情服务。

七、首问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态度敷衍,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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