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9/24

00:00

来源: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政务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责任单位在向办事人提供审批、审核或其他服务时,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二、对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事项,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承诺时限办理,或在保证办事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理时限;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时限的,各相关单位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承诺办理时限,做到每项对外管理工作、程序、环节都有时限承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三、各单位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办结时限的,要将延期的原因和延长时限告知办事人。

四、承办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无正当理由,超过承诺时限未能办结所办事项;

2、在承诺时限内未将办理结果通知办事人;

3、对需要提报延期申请的审批项目,因无法定理由,要求办事人对超过承诺时限而未办结的事项提报延期申请;

4、未按承诺规定内容答复办事人。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