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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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行政科职能
沙区统计局法规行政科是在主管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局的日常行政工作,其主要职能有:
一、负责全局的总务、工会、文秘、人事教育、劳资、档案、财务、车辆使用、职工奖惩、固定资产管理、日常考核和后勤保障工作,以及统计宣传、统计登记及咨询工作;
二、负责《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在本部门、本地区的贯彻实施,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查处,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本地区统计法制建设工作,依法保障各项统计调查顺利进行,依法保障本局各科室业务工作顺利进行,依法保障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负责行政区域内单位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报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基层监督检查源头数据质量,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统计工作秩序;
四、对被调查对象及全社会进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五、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并具体承办对统计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处理、结案等各环节工作;
六、审批本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方案和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七、负责依法拟定保障各项统计调查任务顺利进行的规定和举措,并组织实施;
八、完成上级下达的统计检查和案件查处任务。
九、组织政治学习、民主生活会及其他有关会议的筹备和记录工作,并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及时上传下达;
十、负责全局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监督和检查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全局行政事务接待和其他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按审批权限开具介绍信等;
十二、负责全局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卫生工作;
十三、负责全局的财务工作,并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上报局领导;
十四、负责全局各类档案和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各类公文起草、印发,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登记、送批、传阅、交办、催阅和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十五、负责全局的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十六、安排全局的车辆使用,并对车辆的安全、维修、保养进行定期检查;
十七、负责职工教育工作及统计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各专业科室提高辖区内各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八、负责本局同其他部门以及本局内部各科室的协调工作;
十九、负责本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十、接受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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