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7/2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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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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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

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责,卫健委含5个二级单位,4个内设机构(科室),职责如下。

各二级单位工作职责:

(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县)卫生计生监督规划和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开展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开展计划生育违法案件的督查督办等。(联系方式:5860009,办公地点:沙区经一路58号七楼)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疾病监测;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报告、处置及应急预案的制定、效果评估工作;开展环境卫生、职业病等健康危害因素及相关疾病、学生常见病及其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及预防控制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公共营养与居民健康状况监测评价工作;开展病原微生物、化学毒物与污染物、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公共场所、化妆品、水质、食品等检验、鉴定及化学品毒性和健康安全评价;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与技术培训,指导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与评估。负责医疗卫生监督,打击非法行医;开展公共卫生监督,涵盖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卫生等;实施职业、放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同时承担卫生监督协管指导、卫生法律法规宣传、信息收集报告以及投诉举报查处等工作。(联系方式:5850500,办公地点:钱塘江路38号

(三)社区卫生服务业务指导中心:负责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日常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考核评审。(联系方式:4536203,办公地点:沙区雅山街道宝山路221号)

(四)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工作;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办理机构外《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和丢失出生医学证明补办工作;同时承担雅山片区管委会、和田街片区管委会建机和公安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联系方式:5587139,办公地点:沙区建筑机械厂院内)

(五)炉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免疫、计划生育指导等医疗服务。(联系方式:5573196,办公地点:沙区珠江路三建小区内)

内设机构(科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纪检工作,思想宣传工作(含精神文明、意识形态),依法行政工作,信访工作,保密工作,工会工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访惠聚”工作,各类公文撰写,收发文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财务人事科:负责财务管理(含各类资金管理、银行收付及结算、支票领用及签发转账、人员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缴纳),固定资产管理(含调拨、报废、新增),人事管理(在编人员增减审批、劳资、聘任、合同、考核、请销假等,聘用人员的增减、工资及绩效审核、考勤管理等,退休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医政科:负责医政医管(医疗机构设置、变更、延续、校验、放射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等)及从业人员管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急管理,献血工作等相关工作。

(四)计划生育综合科: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老龄工作、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创建卫生城区工作等相关工作。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