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12
16:54
来源:
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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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筹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振兴发展,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文化和旅游创新绿色融合发展,实施“文化和旅游+”;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文化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重要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及推广。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评论和研究,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基层文化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应用研究,推广文化和旅游科技成果,推进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我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引导文化和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承担特种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旅游等旅游项目的规划及相关管理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文化旅游振兴。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研究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态势,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方向。
(十)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统筹文物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工作;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负责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的审批。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我区群众体育活动,推动体育社会化;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体育法规宣传工作,推进体育社会化进程。
(十三)拟订我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的布局规划,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和承办全国、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体育竞赛活动;指导体育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民间体育交流活动;指导体育科技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五)拟订体育产业政策,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参与拟订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指导全区体育产业发展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体育社会团体有关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改革;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造导向,做好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覆盖、维护、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管理重大广播电视活动。
(二十)负责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竣工的验收;负责乡镇有线广播电视站的审核和日常监管;负责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和规范播放的日常监管。
(二十一)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652号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第二联合办公楼8楼
办公时间:10:30-13:3015:30-19:3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负责人:谢金燕
联系电话:0991-485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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