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9/28
00:00
来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沙依巴克区内设机构及职责
沙依巴克区财政局内设10个主要科室,分别是综合管理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监督科;社保科;国资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国库收付中心;区委、政府教育核算中心;会计事务服务中心;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统一管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信息、网络工作;负责文电、督查、机要、通讯、保密、收发、文印、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接待、车辆等工作;管理局机关资产。会同有关处室负责财政有关政策、制度和信息的发布、公告工作等。
二、预算科工作职责:
拟订我区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研究提出编制区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负责编制区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分析预测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建议;承担政府性债务的政策研究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负责专项资金管理;批复下达区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汇总各部门财政预算,指导监督各部门预算管理;负责区本级部门预算的审核、汇总、编制工作,提出预算安排建议;承担区本级预算单位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预算执行中部门和单位提出预算申请的审核工作,提出审核意见。
。
三、国库科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金库管理制度、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沙区区本级的贯彻执行,拟订沙区有关制度和办法并贯彻执行;负责本区预算执行,管理本区预算指标;负责本区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并协调代理沙区国库业务工作的乌鲁木齐银行;办理沙区本级预算资金收支、核算划拨事项;审核、汇总编制沙区区本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沙区财政资金调度工作;统一管理沙区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开户的核准、备案事项,管理沙区区本级财政非税收入专户;提出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国库现金管理及组织政府会计改革有关工作;管理全区财政统发工资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区本级预算单位财政票据使用和保管情况,指导财政票据的规范使用。负责办理沙区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四、监督科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财税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牵头组织实施各项财政监督职责,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财政局内各业务科室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承办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社保科主要职责:
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就业服务中心、民政局、卫生局、卫生指导中心、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和田街卫生服务中心、炉院街卫生服务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等共九家预算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审核、调整预算,执行预算工作;编制年度专项资金决算工作,上级专项资金的追加及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拨付、核算等工作。
六、国资科主要职责
行政事业资产监督管理职责范围:研究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附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则;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审批及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审批;区国有企业的监管。
七、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管理、指导区本级的政府采购工作,依法履行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本级政府采购制度、办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和备案;负责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负责采取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审核管理;进口产品采购的审核管理;负责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举报事项,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负责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培训。
八、国库支付中心主要职责
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对财政性资金集中收付过程的监控,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及时、准确,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信息:协调与软件公司、国库银行、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涉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有关工作。
九、区委、政府、教育核算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采取网络版财务软件一人操作,各个核算单位独立核算,负责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求进行日常财务处理。
对所核算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并依据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建立会计账册,认真做好所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录、计算和报告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按照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账务处理;根据核算单位的《支票领用单》结合单位报账员给予单位填制的支票及其他有效票据加盖财务印鉴;按规定定期向财政局及核算单位提供各种会计报表、资料及有关会计信息;会计档案装订完成在会计核算中心保管一年,期满后交档案室保管,移交时编制移交清册,填写移交清单。
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管理沙区本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注册、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沙区本级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及行政监管。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