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沙依巴克区建设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1   信息来源:区建设局   【字体:

沙依巴克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现公布沙区建设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沙依巴克区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始终以强化政府网站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持续深化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需求,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为目标,持续推进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信息录入,定期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局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落实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等专项工作,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有效。2025年度主动在沙依巴克区政府网站公开机构职能、部门文件等信息3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机构职能板块中主动公开《沙依巴克区建设局内设机构》《沙依巴克区建设局主要职责》以及职能设置等基本信息;及时主动在“信用中国(乌鲁木齐)-信用公示”公开许可事项90,并公开设立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

0

0

0

0

00

0

三、本年度

办理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

0

0

0

0

0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

0

0

0

0

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

0

0

0

0

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

0

0

0

0

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

0

0

0

0

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

0

0

0

0

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

0

0

0

0

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

0

0

0

0

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

0

0

0

0

0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

0

0

0

0

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

0

0

0

0

0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

0

0

0

0

00

0

2.重复申请

00

0

0

0

0

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

0

0

0

0

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

0

0

0

0

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

0

0

0

0

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

0

0

0

0

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

0

0

0

0

00

0

3.其他

00

0

0

0

0

0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

0

0

0

0

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

00

00

00

00

00

0

0

00

0

0

00

00

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的自觉性有待提高,对一些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重大项目批准与实施等关键领域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够深入。二是公开内容深度广度不足公开的信息中,动态类、程序类信息占比较大,而对政策制定的背景依据、执行标准、解读说明以及行政决策过程、履职成效等深度信息供给相对不足。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性有待加强个别申请件的答复在时限把握、格式规范、法律条文引用、救济渠道告知等方面存在瑕疵。对复杂申请件的会商研判机制不够健全,应对疑难申请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剖析原因,持续推进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召开专题会议,重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公开主体责任增强全员主动公开意识,由各责任部门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公开任务完成情况。二是深化公开内容与标准建设。对照上级最新要求及本区建设领域公众关切,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要素,着力增加政策解读、项目监管、安全质量信息等深度内容的供给。制定信息发布内容格式标准,提升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易懂。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持续优化局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明确各环节时限、标准和文书格式。处理复杂疑难申请件时多部门联动,必要时引入法律顾问参与研判提升答复的合法性、规范性与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沙依巴克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现公布沙区建设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沙依巴克区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始终以强化政府网站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持续深化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需求,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为目标,持续推进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信息录入,定期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局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落实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等专项工作,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有效。2025年度主动在沙依巴克区政府网站公开机构职能、部门文件等信息3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span>机构职能板块中主动公开《沙依巴克区建设局内设机构》《沙依巴克区建设局主要职责》以及职能设置等基本信息;及时主动在“信用中国(乌鲁木齐)-信用公示”公开许可事项90,并公开设立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4

0

0

0

0

0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

0

0

0

0

00

0

三、本年度

办理

(一)予以公开

77

0

0

0

0

0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

0

0

0

0

0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

0

0

0

0

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

0

0

0

0

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

0

0

0

0

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

0

0

0

0

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

0

0

0

0

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

0

0

0

0

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

0

0

0

0

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

0

0

0

0

0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7

0

0

0

0

0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

0

0

0

0

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

0

0

0

0

0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

0

0

0

0

00

0

2.重复申请

00

0

0

0

0

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

0

0

0

0

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

0

0

0

0

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

0

0

0

0

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

0

0

0

0

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

0

0

0

0

00

0

3.其他

00

0

0

0

0

00

0

(七)总计

014

0

0

0

0

0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

0

0

0

0

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

00

00

00

00

10

0

0

00

0

0

00

00

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font face="方正仿宋_GBK"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的自觉性有待提高,对一些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重大项目批准与实施等关键领域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够深入。二是公开内容深度广度不足公开的信息中,动态类、程序类信息占比较大,而对政策制定的背景依据、执行标准、解读说明以及行政决策过程、履职成效等深度信息供给相对不足。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性有待加强个别申请件的答复在时限把握、格式规范、法律条文引用、救济渠道告知等方面存在瑕疵。对复杂申请件的会商研判机制不够健全,应对疑难申请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剖析原因,持续推进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召开专题会议,重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公开主体责任增强全员主动公开意识,由各责任部门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公开任务完成情况。二是深化公开内容与标准建设。对照上级最新要求及本区建设领域公众关切,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要素,着力增加政策解读、项目监管、安全质量信息等深度内容的供给。制定信息发布内容格式标准,提升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易懂。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持续优化局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明确各环节时限、标准和文书格式。处理复杂疑难申请件时多部门联动,必要时引入法律顾问参与研判提升答复的合法性、规范性与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
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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