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7日上午13时10分许,位于兵团十二师104团XXXX街XX超市西侧消防通道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及驾驶人概况
1.车辆基础信息:小型新能源汽车,厂牌型号:远程牌/DNC5049XXYSHEVGL1,车牌号新AF2XXXX,所有人为新疆XXXX贸易有限公司,出厂日期2021年6月28日。
2.驾驶人信息:李某里,男,汉族,身份证号码:410224XXXXXXXXXXXX,出生日期:19XX年X月XX日,准驾车型:C1/D,初领日期:2010年12月13日,户籍地:河南省XX市XX县,现居住地:新疆乌鲁木齐XX区XX路XX巷XX号独栋X单元XXXX室。李某里为新疆XXXX人才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新疆XXXX贸易有限公司劳务人员。
(二)事故单位概况
新疆XXXX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陈某,注册资本:1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栋X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母婴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等;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登记机关: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新疆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XX超市XX店(下称XX超市XX店):成立于2014年10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XXXXXXXXXXX,负责人:赵某梅,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XXXX区XXXX街XXX号,经营范围:瓶装酒、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保健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航空机票销售代理、房屋场地租赁;其他商业或服务的综合性经营。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事故单位及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新疆XXXX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了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其中车辆伤害现场处置方案预防措施中要求“专业指挥车辆停放”,驾驶员操作规程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第9条规定“车辆掉头或倒车,应请乘务人员在车后指挥,若无人指挥,应看清车后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倒车,必要时须下车观察”;开展了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培训,其中驾驶员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日常安全培训内容多次对配送车辆安全进行培训。
2024年9月1日,新疆XXXX贸易有限公司与新疆XXXX人才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该合同约定新疆XXXX贸易有限公司有对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2.XX超市XX店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了演练,开展了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2012年2月7日,新疆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新疆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XXXX小区西侧大门由XX超市XX店进行管理。XX超市XX店开始经营后其物业由本单位进行管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处置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3月7日上午13时10分许,新疆XXXX贸易有限公司李某里驾驶新AF2XXXX厢式货车到位于XXXX小区的XX超市XX店送水果。13时10分许,车辆到达XXXX小区西门,司机李某里采取倒车方式进入小区,在倒车过程中碰撞行人后,下车查看情况发现有人躺在车底。
(二)事故现场及勘验情况
1.现场概况:事故地点位于兵团十二师104团XXXX街XX超市西侧消防通道,进入通道的大门为铁制大门;大门入口处使用黄色油漆划出长方形警戒线,线内写有“消防通道、禁止停车”警示语。大门内车辆事故车辆停放处通道宽5.00m,车辆东侧为XX超市XX店,西侧为绿化带,事故车辆头部距离西侧路沿石1.50m、尾部距离西侧路沿石1.90m,现场血迹距离西侧路沿石1.80m,车辆制动距离5.5m。
2.车辆情况:新AF2XXXX厢式货车长5.87m,宽2.10m,底盘高度0.45m,轴距3.30m,厢体高度2.60m,车辆类型轻型厢式货车,车身颜色白色,总质量4495kg,使用性质非营运,初次登记日期2021年11月2日,检验有效期2025年11月30日。交强险承保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保单编号:PDZA202465XXXXXXXXXXXXX。商业险承保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保单编号:PDAA202465XXXXXXXXXXXX。
3.2025年3月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兵团乌鲁木齐交警大队)委托新疆交通科学研究司法鉴定中心对驾驶人李某里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李某里血液中未检测出乙醇。
2025年3月8日,新疆XXXX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恒正司法鉴定中心对驾驶人李某里血液中乙醇、常见毒品及代谢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李某里血液及尿液中未检测出上述物质。
4.兵团乌鲁木齐交警大队(道路交通管辖隶属于兵团乌鲁木齐交警大队)制作第66921212025000001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发生时实载1人,李某里独自驾驶车牌号新AF2XXXX骑行厢式货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倒车时未查明车后情况。
(三)应急处置情况
1.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XX超市XX店员工师某源与驾驶员李某里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师某源将情况汇报至店长安某丽,随后安某丽与同事夏某宽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安某丽第一时间拨打110、119电话请求救援。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驾驶员李某里发现车底有人后试图使用千斤顶进行救援,但未成功,约10分钟后,兵团乌鲁木齐交警大队、警务站民警、120急救人员、119消防救援人员先后到达现场,消防救援人员使用气压千斤顶将车顶起来后救出了车底的受伤人员陶某,13时37分,120救护车将陶某运送去医院进行抢救。
3.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陶某被120送至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25年3月19日,新疆XXXX贸易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了协议书,由新疆XXXX贸易有限公司垫付赔偿款5万元,并约定在事故性质认定后,该公司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全力配合死者家属拿到理赔款。
4.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员能立即拨打120,同时采取措施进行施救,XX超市XX店负责人能及时拨打110、119请求救援,同时安排人员到主要路口迎接120,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能处置措施得当,人员救出后能立即送至医院,警务站民警对现场进行警戒,现场应急处置过程未造成二次伤害。
道路交通管辖管理部门兵团乌鲁木齐交警大队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勘验。因该起事故发生地行政管辖属于沙依巴克区,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各成员按照职责积极协调处置相关事宜,截止目前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陶某:男,汉族,群众,56岁,身份证号:650102XXXXXXXXXXX,户籍地:乌鲁木齐市XX区XX路XXX号平X栋X号,乌鲁木齐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二)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约180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配送车辆驾驶员违章操作,李某里独自驾车,未按照操作规范(“车辆掉头或倒车,应请乘务人员在车后指挥,若无人指挥,应看清车后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倒车,必要时须下车观察”),倒车时未查明车后情况(必要时须下车观察),未确认安全后倒车碰撞人员致死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全面调查和综合分析,认定沙依巴克区环卫路街道XXXX街新疆XXXX贸易有限公司“3·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配送车辆驾驶员违章操作,在倒车过程中碰撞小区行人造成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五、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新疆XXXX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了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了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及日常安全培训工作,其中驾驶员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日常安全培训内容多次对配送车辆安全进行培训。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进行督促落实,履行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此次偶发性事故不负有责任。
(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李某里,男,群众,新疆XXXX贸易有限公司配送车辆驾驶员,未按照操作规范“车辆掉头或倒车,应请乘务人员在车后指挥,若无人指挥,应看清车后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倒车,必要时须下车观察”,倒车时未查明车后情况,未确认安全后倒车碰撞行人致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八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由新疆XXXX贸易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车辆驾驶员李某里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沙依巴克区应急管理局。
六、防范建议及整改措施
(一)新疆XXXX贸易有限公司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在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重点落实培训效果及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加强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辨识,制定技术和管理措施,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公司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到实处。
(二)环卫路街道需针对该起事故对本辖区内存在的类似隐患进行排查,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协调各方治理隐患,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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