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沙依巴克区2023年幼升小招生计划信息

发布时间:2023-08-15   信息来源:沙区教育局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3]6号)、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乌教办[2023]46号),进一步规范我区幼升小招生管理工作,确保幼升小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全国教育大会和自治区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3]6号)、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乌教办[2023]46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为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办法,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沙依巴克区适龄儿童全部入校就读。

二、基本原则

1. 2023年全区国办小学的招生工作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小学招生计划,采取统一的招生办法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展招生工作。

2. 落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学校按照“2023年沙依巴克区国办小学学区范围”做好我区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3. 国办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按行政区划操作,沙依巴克区行政区划内的小学原则上不录取持有本市其他行政区划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4.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5.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的政策。大力推进融合教育,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其他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受教育权。

5.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

6.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2]7号)“两个一致”要求即:同一县(区)内小学入学年龄保持一致,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年龄一致,且入学年龄不超过7岁”的入学年龄要求。

7. 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教育局的要求做好学生信息登记和注册工作。坚持“一人一籍”的原则。从严规范学生学籍建立,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8.严格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认真执行,收费坚持合理、规范、公开。

三、招生安排

(一)招生范围

具有沙依巴克区户籍和持有沙依巴克区有效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符合我区学校入学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

1.沙依巴克区户籍

具有沙依巴克区户籍,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小学学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①户籍房产一致:学生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房主是学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

②世居搭户: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须提供市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合法监护人无房证明)。

③人户分离(空挂户)、租住房屋的沙依巴克区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入学。

④同一户籍和地址:小学六年内只能有一名(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学生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⑤非住宅性质公寓楼、商铺、写字楼等处的户籍均不作为公办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依据,其户籍中的适龄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到有学位余额的公办学校入学。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在辖区内指定学校安排就读。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采取线上+线下报名方式。各学校要积极与社区对接,及时将招生信息推送到学区内所有社区,由社区通过各类微信群向辖区适龄儿童家长推送,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2.报名时间

8月14日各学校将在校门口张贴招生公告,发布学区、报名条件、咨询电话及本校“小学招生信息采集二维码”。以上信息将通过管委会、社区推送到居民微信群。

8月15日-18日家长扫码报名并上传材料,微信和钉钉均可报名。8月15日上午10:00开通报名系统。

8月19日-20日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到校核验证件。

8月21日-22日 各学校接待因特殊原因未在网上报名的家长,请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现场补报。

8月16日起教育局设家长咨询点。地址:北艺公园街北二巷沙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招生工作时间节点制定招生方案,开展网上报名指导、培训和演练。要设置线下接待点,解决不熟悉手机操作的部分群众无法网上报名问题,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要与管委会、社区加强联动,及时把招生政策向家长解读和宣传,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将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不得以招生政策分析、学生素质测评等名义违规组织招生咨询、讲座、考试,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媒体违规宣传升学率和学校排名、考试成绩等。校长和教职工要严以律己,不得违规收集学生自荐材料、荣誉证书,不泄露学生信息及考试成绩,不参与违规宣传及招生等活动。

3.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充分认识学籍是招生入学结果的体现,要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分离、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沙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开展情况,对在招生中存在监管不力、审核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有利益输送的学校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附件:《沙依巴克区2023年国办小学学区范围》

沙依巴克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0日


附件1

沙依巴克区2023年国办小学学区范围

第三小学

西北路以东,河滩路以西,西虹西路以南,友好南路以北。

第六小学

扬子江路以东,河滩路以西,友好南路以南,黑龙江路以北。

第十四小学

西北路以东,友好北路以西,新医路以南(不含高新区(新市区)所辖社区、小区),克拉玛依东街以北。

第十六小学

西外环路以东,西北路—友好南路以西,明园西路—南昌路沿线以南(包含南昌路93号地质水文队家属院北院、南昌路319号新疆水电院地质勘察研究所家属院),西虹西路—揽秀园西街以北。

第十八小学

炉院街以东,仓房沟北路以西,钱塘江路以南,南站货场东路以北。

第二十一小学

经一路东巷以东,和田街一街以西,乌苏路以南,吐鲁番路以北。

第二十二小学

牛奶巷以东,经一路以西,黑龙江路以南,奇台路以北。

第二十四小学

宝山路以东(含宝山路),长江路以西,黑龙江路以南,奇台路以北。

第二十六小学

友好北路以东,河滩路以西,新医路以南,友好商场南巷以北。

第二十七小学

经一路以东,河滩路以西,黑龙江路以南,乌苏路以北。

第三十四小学

黄河路以东,河滩路以西,奇台路以南,钱塘江路以北。

第四十二小学

宝山路以东,经一路东巷以西,奇台路以南,钱塘江路以北。

第四十八小学

西山路160号(新疆标准件厂厂区)。

第五十二小学

骑马山路—福海路以西至兵团界,西山西街—西山东街以北至沙区界。

第五十五小学

南昌北路(包含南昌北路)以东,西北路以西,克拉玛依西街以南,南昌路以北。

第五十六小学

秀园社区、铁西社区、青峰社区、泰裕社区、新雅社区、青年社区(不含锂盐厂家属院)。

第七十小学

西环中大路以东,阿勒泰路以西,阿勒泰路815号以南,新通集团大门以北(不包括新通集团一区至九区)。

第七十一小学

骑马山路以东,西环中路以西,大庆路以南,西山东街以北。

第八十六小学

片区一:雅山北路以东,炉院街以西,钱塘江路以南,南站货场东路以北。

片区二:铁东村一区至六区,铁西村一区、二区。

第八十九小学

1、雅山中路以东,南站停车场以西,仓房沟报警点以南,仓房沟路55号以北。

2、水泥厂、锂盐厂片区。

雪莲小学

片区一:宝山路以东,扬子江路以西,揽秀园西街以南,黑龙江路以北。

片区二:西外环以东,宝山路以西,西虹西路以南,黑龙江路与宝山路交汇点以北。

第一百二十小学

仓房沟北路—雅山中路以东,河滩路以西,珠江路以南(不含珠江路)至沙区界。

第一百四十二小学(第二十二小学桂江街分校)

万景西路以东,桂江街以南(含桂江街),青峰路北巷以西,青峰路—静雅巷以北。

第五十九中学附属小学

西泉街278号(原建材陶瓷厂厂区)。

第七十三中学附属小学

西外环以东,阿勒泰路以西,蜘蛛山巷以南,平顶山东一路以北(不含平顶山东一路)。

第八十二中学附属小学

仓房沟北路以东,河滩南路以西,钱塘江路以南,珠江路(珠江路全部,不含珠江路的支路巷道)以北。

第八十八中附属小学

平顶山东一路(全部)以南,西北路以西,克拉玛依西街以北,西外环以东。平顶山东一路、东二路、北园春、金沙江路、清河路全部、金阳小区、林森国际、汇宇小区、天恒基·府城花园。

第八十九中学附属小学

西北路以东,河滩北路以西,友好商场南巷—克拉玛依东街以南,西虹西路—明园西路以北。

第115中学附属小学

大浦沟北路以东,西外环以西,西虹西路—西山东街—西山西街沿线以南。

新疆农业大学附属小学

农大东路311号(农大)、南昌路403号(农科院)。

第四十七小学、第五十七小学、第六十八小学、第118中学(原种蓄场长胜学校)

过境公路以东,南郊停车场以西,仓房沟55号以南,空九军汽车营以北,长胜大队范围。(具体详细路段门牌及小区以学校张贴公告为准)

说明:

乌市第三小学、乌市第十四小学、乌市第二十二小学、乌市第二十六小学、乌市第二十七小学、乌市第四十二小学、乌市第五十五小学、乌市第八十二中附小、农大附小由于学区内沙依巴克区生源集中,无法满足学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上不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学校入学。

三小学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第六小学就读;

十四小学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十六小学就读;

二十二小学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二十四小学就读;

二十六小学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雪莲小学就读;

二十七小学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第二十一小学就读;

四十二小学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二十四小学、八十六小学就读;

五十五小学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雪莲小学就读;

八十二中附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二十一小学就读;

农大附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十六小、雪莲小学就读。

若以上被指定学校仍无法满足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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