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2/26
17:01
来源: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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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本行政区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建筑控制区的公路范围
沙依巴克区行政区内所有已建成通车和在建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
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三、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相关条款执行。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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