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16
16:37
来源:
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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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全面掌握辖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经研究,现决定将乌鲁木齐市工人文化宫、新疆日报社办公楼等11处认定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并予以公布。
附件:《沙依巴克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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