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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区城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2024-10-09 16:08:11     发文单位:   点击数:  
 索 引 号  zfb/2024-00049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09
 发文字号   体裁分类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标 题  沙区城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备注

1

城市道路占用费(人流较少地区经营性)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0.3元/平方米·天(道路)0.1元/平方米·天(巷道)


2

城市道路占用费(人流较少地区基建)-巷道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0.05元/平方米·天


3

城市道路占用费(人流较少地区基建)-道路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0.1元/平方米·天


4

城市道路占用费(人流一般地区经营性)-巷道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0.3元/平方米·天


5

城市道路占用费(人流一般地区经营性)-道路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0.5元/平方米·天


6

城市道路占用费(人流一般地区基建)-道路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0.3元/平方米·天


7

城市道路占用费(人流一般地区基建)-巷道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0.1元/平方米·天


8

城市道路占用费(人流集中经营性)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0.7元/平方米·天0.4元/平方米·天


9

城市道路占用费(人流集中地区基建)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0.4元/平方米·天(道路)0.2元/平方米·天(巷道)


10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路肩石)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16元/米


11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路沿石条型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30元/米


12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路沿石L型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45元/米


13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一般土路边沟护坡)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80元/平方米


14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浆砌铺装砼边沟护坡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61元/平方米


15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混凝土方砖)(素色)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93元/平方米


16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混凝土方砖)(彩色)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110元/平方米


17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次干路)(水泥混凝土路面)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68元/平方米


18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次干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3元/平方米


19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主干路)(水泥混凝土路面)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335元/平方米


20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主干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31元/平方米


21

挖掘修复费(城市快速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394元/平方米


22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不限制


23

占用费(非机动车停车场)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0.2元/平方米(人流集中地区道路)0.08元/平方米(人流集中地区巷道)0.1元/平方米(人流一般地区道路)0.05元/平方米(人流一般地区巷道)0.05元/平方米(人流较少地区)


24

占用费(非机动车停车场)

新政办【1999】38号 转发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0.7元/平方米(人流集中地区道路)0.3元/平方米(人流集中地区巷道)0.4元/平方米(人流一般地区道路)0.2元/平方米(人流一般地区巷道)0.2元/平方米(人流较少地区道路)0.1元/平方米(人流较少地区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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