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沙依巴克区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责,科技局含1个二级单位,无内设机构,职责如下。
区科技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拟订科技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定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三)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四)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拟订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五)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重点领城的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七)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八)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九)负责落实国外智力管理工作和出国(境)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十一)参与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全区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创新型城市发展。(十二)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负责科技诚信评价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十三)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十四)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区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承担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智力工作。(联系方式:6139786,办公地点:沙区第二联合办公楼817室)
科技信息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承担科技信息、成果推介咨询工作。开展科技统计、科技创新及资源调查服务工作。
二、承担科技创新载体,科技创新管理服务及科技绩效评价工作。
三、承担科技信息化建设及网络系统运行维护。
四、承担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的创业产业政策宣传与培训。
五、负责科技创新和战略新兴产业的推广促进工作。(联系方式:6139786,办公地点:沙区第二联合办公楼8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