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构职责,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属3个内设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一、区文化馆。主要负责指导、管理群众文化事业;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开展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二、区业余体育学校。主要负责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负责对全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举(承)办全区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并积极组队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推动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区群众体育活动,推动体育社会化;负责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的布局规划,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活动;指导体育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参与拟订体育设施布局规划,负责全区体育产业发展和公关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民间体育交流活动;指导体育科技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旅游兴疆战略。统筹沙依巴克区旅游业振兴发展工作,拟定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文化和旅游创新绿色融合发展,实施“文化和旅游+”;推进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重大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旅游设施建设,促进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市场推广,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旅游景区管理,指导重要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及推广。指导、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应用研究,推广旅游科技成果,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旅游产业, 组织实施我区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