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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区城管局内设机构
2024-03-26 19:02:41     发文单位:   点击数:  
 索 引 号  58475079-5/2021-00000  发文机关  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3-26
 发文字号   体裁分类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标 题  沙区城管局内设机构

沙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7个事业单位,包括: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环卫清运队、公共照明维护管理所、市政设施养护队、市容卫生管理站、市政市容设施管理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二、二级单位工作职责

(一)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相当正科级,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城乡监督建设公用事业运营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办法。

2.负责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运营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和协调相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承担城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装修资质、燃气经营从业资格、供热企业经营权(资质)的检查工作。

(二)环卫清运队,相当正科级,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1.承担辖区权限内城市道路的机械化清扫、保洁、酒水降尘作业及冬季冰雪清运作业。

2.承担辖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

3.承担环卫特种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

4.承担突发性、临时性应急抢险任务。

(三)市政设施养护队,相当正科级,经费形式为差额预算管理。

1.承担辖区内城市道路的维护、新建、改建、扩建工作。

2.承担城市道路附属管理和维护工作。

3.承担应急抢险工作。

4.承担辖区城市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公共照明维护管理所,相当正科级,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1.负责城市主次干道公共照明的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城市巷道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建(构)筑物景观照明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市容卫生管理站,相当副科级,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1.负责辖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城市建(构)筑物外立面容貌整治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门头牌匾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公厕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道路上的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清扫保洁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市政市容设施管理站,相当副科级,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市容环卫设施管理的法规、规章。

2.负责辖区城市快速路以外的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

3.负责辖区市政设施设置、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机动车停车场的备案和管理工作。

(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及条例。

2.依法受理群众举报,并负责查处辖区内发生的城市管理行政违法案件。

3.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违法案件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4.负责拟订辖区治理违法建设工作计划和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统计、分析辖区违法建设情况,研究提出治理违法建设的意见、建议。

6.承担辖区违法建设行为的日常监管和查处工作。

三、机关下设办公室、财务室、人事科、生产计划科、设施管理科、法制科、督查科、直属队、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一)办公室:负责收发文登记、拟办、传阅、交办、督办工作;负责全局各类文件的保管、整理与档案归档,保密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工作;负责“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负责“访惠聚”工作队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局信访工作;负责公章管理;负责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负责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材料的收集;负责机关党委工作;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负责团委、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车辆管理、维护和审验及油料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关文化建设工作档案整理;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以、应急管理及扫黑除恶工作;负责各类会议会务工作;负责全局计划、总结的草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室:承担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财务、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审核、编制、发放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职工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等负责局;机关及二级单位社保、公积金缴费、个人所得税、残保金、企业所得税及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定期核算预算经费执行情况,接受各部门的咨询及监督审计工作;负责办公室及下属各单位的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负责非税票据及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开具及核定工作;负责全区保洁员早餐及绩效工资发放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清理建帐工作;负责收集、整理、装订、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并按规定时间移交本局档案室;负责各类印鉴保管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科:负责行政(参照)、事业单位基金册和编制工作;负责行政(参照)、事业单位工资的调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参照)、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单位退休申报工作,工伤审报、人才库的建立;负责全局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年统、薪资标准和奖金发放标准;负责个人年度考核表和档案装订;负责行政(参照),事业单位退休审批办理;负责全局考勤汇总,审核干部职工请销假(年假、探亲假等)审批工作;负责“访惠聚”工作队考勤汇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生产计划科:制定重点项目全年工作计划;蜘蛛网线缆整治及外立面清洗工作;填报项目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及申报;项目前期立项及准备工作,城管局及二级单位项目招标工作;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公告及相关文件、合同等审核;配合财务做好各项目资金初步审核工作;配合财务对历年建设项目的债务清欠等工作;对工程项目现场施工进行管理与监督协调工作;工程量审核、项目竣工资料送审;负责项目市民投诉、民工上访工作;各类项目档案收集归档工作;PPP项目运营维护管理协调工作;临时性突发性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市政设施管理科:负责门头牌匾备案;城市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城市道路占用行政审批;泊位工程建设;配建停车场备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法制科: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开展与落实;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案件核审;执法证件的申领和年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督查科:做好和市拆违办的工作对接;根据市拆违办下达的拆违目标任务,分解任务,制定拆违工作计划;负责对成员单位承办的转办、督办违法建设案件完成情况的督查工作;报送拆违工作信息、各类拆违数据报表、整理拆违图片资料及拆违档案;完成市拆违办和区拆违办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日常市容市貌督查、队容风纪督查;市容市貌的专项治理、举报转办及各项通知的传达、回复;执法记录仪资料录入、维修联系;对接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指挥监督科、环整办,做好下发的督办单、市容市貌日报、执法工作月报表以及各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数据的传达报送工作;市、区两级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回复及领导批示件回复、督促;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完成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直属队(夜检队):负责查处市局转办的重大案件;负责做好和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沙依巴克区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罚业务的对接工作。查处全区范围内损毁绿地、侵占绿地、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按规划实施建设开发等损害城市建设行为的案件;负责全区范围内城市道路的运输建筑废料车辆及夜间范围内城市道路运输建筑废料车辆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12319城市管理热线的夜间举报的违法、违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执法检查工作;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涉及建筑工地、渣土车辆的案件回复;参加执法大队重大节假日、中高考考点周边、两会期间等应急执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以市12345热线平台为依托,以“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部门联动、限时办理”的方式办理回复市民投诉的信息平台。主要职责是受理由市12345平台下派的市民提出的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和一般性求助单据,为市民排忧解难,了解社情民意,听取市民诉求和建言献策,对相关责任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做到“上传下达、协调督促”,在市民与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架设起一座高效沟通、有效解决问题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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