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刚代表:
您好!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疫情常态化形势下出台扶持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政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着力解决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协同各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持续做好金融扶持企业发展有关工作。
一、关于支持和扶持出台普惠金融工具情况
(一)支持金融机构加强普惠金融服务
乌鲁木齐市引导新疆银行、新疆天山农商银行、乌鲁木齐银行、乌鲁木齐农商银行4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转换和接续持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同时,支持银行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主动下浮贷款利率,按照中小微企业特点设计审贷流程和定价机制,优化信贷业务流程,简化信贷办理手续,提升民营企业资金可获得性及便利性。沙依巴克区加强与合作银行的对接交流,摸清辖区企业融资需求,组织辖内市场主体和7家主体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17家银行召开4次银企对接会及5次政银协调会,引导银行金融机构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
(二)加大金融服务创业社区发展力度
2021年12月,市委财经办牵头制定了《创业社区建设三年行动金融服务方案》,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等7家银行分别提出专项金融支持工作方案,已形成71款支持创业社区建设金融产品。与此同时,沙区打造创业社区示范点4个,立足区位优势,围绕便民经济、现代服务、商贸服务等12种业态,持续激发就业创业活力,开展创业社区金融服务工作。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沙依巴克区关于支持创业社区建设财税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并成立了金融服务专班,组织金融机构优化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建立绿色通道,结合创业社区特色,积极为市场主体匹配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切实解决创业群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充分利用普惠金融应用平台
乌鲁木齐市鼓励发展信用类贷款并做好宣传推广,目前各家银行均推出部分纯信用贷款产品,如工商银行经营快贷,基于客户的交易、资产、代理缴税等信息,构建客户筛选、额度测算及风险监测模型,为小微企业法人与企业主提供在线信用融资服务。截至2022年4月底,“信易贷”平台新增入驻企业3310家、个体工商户16024户,通过“信易贷”平台发放贷款724笔,合计165233万元。沙依巴克区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联系,将公共数据及各类信用信息接入平台,同时对“信易贷”平台进行有效宣传,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信易贷”平台提交融资需求,及时协调金融机构跟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金融服务政策落实情况
(一)加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制度保障
乌鲁木齐市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2年落实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政策的通知》及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减税降费若干政策举措〉的实施方案》(乌政办函〔2020〕15号),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共担机制,全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自治区政府性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实施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将至1%以下,各级财政在此基础上按担保额的1%予以补贴。截至2022年3月底,落实政策19家、贷款1.94亿元、降低担保费194.55万元。
(二)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结合辖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际情况,引导地方性法人银行用足用好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支持政策,按照金融支持创业社区发展的要求,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通过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畅通创业社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渠道。2021年12月以来,乌鲁木齐市七家合作银行机构累计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达112.54亿元,惠及20012户创业发展阶段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底,沙依巴克区内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山农商银行等17家金融机构为辖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信贷投放6772笔48.94亿元。
(三)持续强化金融支持企业发展
乌鲁木齐市2022年设立三支乌鲁木齐市创业社区发展引导基金,总规模5亿元,目前已到位2540万元,将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一批创业企业和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创业社区建设重点领域,强化金融对产业发展、就业保障的支撑功能和助推作用。我区协同友好南路片区天山农商银行沙依巴克区支行在友好商圈打造创业社区金融服务站,针对企业法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推出了一系列服务于创业社区建设的金融产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重点行业领域、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授信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组建沙依巴克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引进社会资本成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辖区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贷款担保服务,解决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过程中担保抵押物不足的实际困难。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组建后可撬动市场4-6亿元贷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业务规模,打通辖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渠道,对符合政策要求的担保业务,融资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尽快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并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二)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持续实施减税降费、促进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尝试设立区域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进行股权融资,扶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科创板上市,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同时,围绕市场主体金融诉求,协调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产品优势,加大创新力度,根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际有针对性的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做到因地制宜施策。同时,鼓励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宣讲、业务咨询、贷款担保业务办理和跟踪扶持等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三)持续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宣传工作
加强与金融机构配合,做好金融信贷产品、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等宣传工作,利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天山农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类产品的宣传视频、海报、手册,有针对性的对辖内的中小企业开展宣传工作。同时,印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5000余份,并协同金融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介转发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视频,扩大群众知晓率。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帮助,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监督和促进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对以上答复,如有其他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