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沙依巴克区2018年大风天、清明节及“五·一”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属相关部门:根据自治区关于大风天、清明节及“五·一”期间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要求,《沙依巴克区2018年大风天、清明节及“五·一”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0日沙依巴克区2018年大风天、清明节及“五·一”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当前正值春季,大风天气增多,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逐渐转入常态,各项生产、运输、交易活动处于高峰期,加之“清明节”、“五·一”劳动节临近,因气温转暖群众踏青出游增多,人流物流增大,各类场所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特别是露天市场、仓库、室外堆场,一旦存在明火,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全面做好大风天气、“清明”、“五·一”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火灾形势稳定,结合我区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春季大风天历来是火灾的高发期,加之清明祭扫活动、“五·一”旅游等系列活动的开展,诱发火灾因素增加,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清当前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辖区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适应实际的大风天及“清明”、“五·一”期间火灾预防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迅速打响春季防火战役。
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严厉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大对违章用火、用电,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公众聚集场所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搭建使用可燃材料的彩钢板建筑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合法运用行政拘留的手段,打击和震慑一批严重违法人员,时刻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一是全面部署开展春季大风天火灾预警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做好大风和沙尘来临前的气象预警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及时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的时段和范围,必要时提前采取断电、禁火等措施从源头切断火源;各单位要加强大风天对辖区耐火等级较低且人员密集的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防火间距不被占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培训,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配齐配全消防装备、器材,无消火栓等市政消防设施的区域要设置临时水源,并明确严禁大风天烧荒、燃放爆竹、打馕等室外用火行为,切实提高街道、社区抵御火灾的能力,坚决杜绝火烧连营事故的发生。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检查。要采取片区和具体单位分片包干责任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个岗位和每个工作环节。对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持续摸排,特别是对违法用地及建设行为、特种设备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涉氨设备的安全管理状况和违规住宿、超员生产等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检查,对排查发现的严重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执行八个一律:即凡是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一律查封并断电;凡是存在“三合一”、“多合一”问题的,一律查封;凡是出租房屋达不到人均居住面积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有明显现实危害的,一律采取清退、查封、拘留等措施;凡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严重阻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查封;凡是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瘫痪、擅自改变防火分区的,一律查封;凡是违规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倒灌液化石油气,违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违规停放电动车并充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的,一律采取拘留、搬离、停用等措施;凡是涉及兵团、部队、铁路、央企或管辖区域交叉、产权不明、责任不清的,一律函告相关部门或报告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明确管辖关系和责任;凡是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严重、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律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迅速开展以棉花、木材、粮食等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单位严格控制火源、电源,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全员开展灭火演练;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掌握大型群众性活动安排,主动介入,严禁违章动用明火。
三、突出群众活动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清明”、“五·一”期间,要加强对扫墓祭祖、烧香点烛、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民俗用火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人员集中的场所及周边地区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完好有效;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落实值班巡查;对集中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要进行规范化管理,确定责任人,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防止火灾险情的发生。
四、迅速开展对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辖区实际,迅速动员各级组织按计划分步骤的推进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群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可燃材料堆场等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对不放心的场所和区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控制火源,及时整改隐患,确不留死角。同时,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要做到“力量调集及时,警力分配合理,现场指挥得当,社会各方联动”。
五、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消防宣传浓厚氛围。要继续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提示”教育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在辖区开展春季防火宣传攻势。一是广泛开展以宣传大风天“禁火令”和日常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教育,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吸引广大群众自觉地参与到春季防火工作中来。二是结合防火检查,深入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三是要针对大风天和“清明”、“五·一”节的特点,在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短信、微信、微博等平台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同时,要组织消防志愿者服务队,深入车站、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播放影视资料、散发消防知识传单、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教育广大群众正确使用火源,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警惕性,引导广大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因用火不慎等引发的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