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片区管委会,区属各部门:
《沙依巴克区2020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沙依巴克区2020年脊髓灰质炎疫苗
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消除我区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疫苗免疫空白儿童,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巩固无脊灰成果。按照《2020年自治区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区政府决定于2020年5月至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轮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区脊灰补充免疫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居民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胡新春 区卫健委党组书记
成 员:杜晓丹 区财政局局长
崔迎春 区教育局局长
阿巴拜克力·祖农 区市场综合管理局局长
赵 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民 雅山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麦尔荷巴·吐尔逊 仓房沟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志刚 炉院街片区党工委副书记
汤 勇 西山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阿不都热西提·吐尔迪 火车南站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红社 扬子江路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菊萍 长江路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何燕冬 和田街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丽娜 友好南路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杜剑波 友好北路片区党工委副书记
段 煜 平顶山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卡依沙尔·达吾提环卫路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蒲 静 红庙子片区党工委副书记
尹波林 骑马山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魏 卫长胜东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玉虎长胜南片区党工委副书记
李厚燕长胜西片区党工委副书记
马金玲八一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巴新 区公益电影放映管理中心主任郭现波 区卫健委副主任
齐文静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冉 伟 区疾控中心主任
张静蕾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王 丹区社区卫生服务业务指导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郭现波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二)成立区脊灰补充免疫技术督导组
组 长:郭现波区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从卫健委抽调专业人员组成。
(三)成立区脊灰补充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组
组 长:郭现波区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从沙依巴克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抽调人员组成。
二、目标和指标
(一)目标
进一步消除脊灰疫苗免疫空白儿童,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继续保持我区无脊灰成果。
(二)指标
两轮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服苗率均≥95%。
(三)对象
1.全区范围内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不论其居住地、出生地及其有无既往免疫史,均接种脊灰疫苗;
2.既往含Ⅰ型Ⅱ型Ⅲ型脊灰减毒活疫苗或脊灰灭活疫苗(以下简称tOPV、IPV)免疫史不足两剂次的,本次补充免疫补足两剂次IPV;
3.既往含tOPV、IPV免疫史两剂次及以上的,两轮补充免疫均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以下简称bOPV“滴剂”或“糖丸”)。
(四)时间
第一轮: 2020年5月8-12日集中接种;13-14日查漏补种。
第二轮: 2020年6月15-19日集中接种; 20-21日查漏补种。
三、责任分工
(一)预防接种组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区疾控中心、区教育局、各片区管委会、各相关医疗机构
工作职责
区卫健委:负责发挥好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现场技术指导、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补充免疫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并负责辖区内各类接种点的设置,及时向社会公布。
区疾控中心:负责做好疫苗的贮存、运输、分发以及活动相关业务表格的印制分发、汇总分析上报、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现场督导及评估等准备工作。将摸底汇总数据与自治区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数据、2019年补充免疫目标儿童实种人数进行比对,确保覆盖率。
区教育局:配合区卫健委、接种单位做好托幼机构适龄儿童摸底登记、宣传动员工作,督促其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核实接种情况,每日将接种数量落实并反馈至管委会,保证每个托幼目标儿童完成两轮脊灰补充免疫。
各片区管委会:根据辖区情况设置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需有明显标志,要宽敞、明亮、卫生、整洁,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配备测温枪、手消、消毒、防护等物品,接种现场要有保证疫苗温度要求的冰箱,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在4月29日前完成辖区固定接种门诊、临时接种门诊、托幼机构、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所环境消毒、合理布局、手卫生、体温测试、废弃口罩处理等相关内容;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和防护,受种者及监护人健康筛查和防护;目标儿童使用疫苗种类,工作职责、程序、规范、宣传要点、技术要求、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知情告知书内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统一使用《自治区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儿童摸底登记与服苗记录(通用)》开展摸底工作,备注暂不能接种儿童信息。与辖区接种门诊合理计划摸底名单,安排目标儿童预约接种,通过社区逐一通知落实。
为确保补充免疫活动顺利实施,各片区管委会、社区、幼儿园等要开展自查,对目标儿童服苗情况进行查验,并对未服苗儿童登记造册,督促家长到指定接种点补种疫苗。各片区管委会要加强对薄弱区域的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要建立督导工作机制,做到每个片区管委会至少有1名区级督导员。
补充免疫活动结束后,各片区管委会要及时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提出改进措施。
各相关医疗机构:负责按照区卫健委的安排部署,抽调医护人员承担所在地脊灰疫苗的接种任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临时接种点参与服苗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要在区卫健委的指导和社区的协调配合下,集中人力,分片包干,配合做好补充免疫活动应种儿童主动搜索登记、宣传和接种工作。承担辖区托幼机构组织动员及脊灰疫苗的接种工作,并保证疫苗的储存,配备足够冷藏设备,设有明显的标记和放置宣传资料(含接种方法、对象、时间及注意事项)。各接种点必须安排一名有经验的医生,在上级免疫接种副反应处理小组到达前,负责对发生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的病例进行及时处理。
5月8-12日、6月15-19日集中接种日期间,各接种门诊要做到预约接种,通知目标儿童按预约时间前往接种点接种疫苗。5月13-14日、6月20-21日查漏补种日期间,各接种门诊要主动搜索漏种儿童并通知其到接种点补种疫苗。
在补充免疫中发现居住3个月以上6岁以下无预防接种证、漏卡、漏种儿童,现场补发预防接种证,单独记录造册、建卡,在补充免疫活动结束后补种常规免疫漏种疫苗。
(二)监督检查组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职责
区卫健委:依法依规指定辖区医疗机构承担脊灰补充免疫活动工作,协调相关执法单位在补充免疫期间做好接种规范实施,疫苗安全等环节的监管工作。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对辖区相关医疗机构资质、人员资质、消毒情况及疫苗接种相关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疫苗运输、储存监管、疫苗安全性进行监测评价,确保疫苗质量。负责组织督促农贸市场、商场店铺等各类从业人员中的目标人群到指定接种点服苗。
(三)宣传保障组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区新闻中心、区财政局、各片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
区卫健委:协调新闻中心、各片区管委会,利用新闻媒体、短信、微信、广播等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保障脊灰补充免疫活动的各类经费落实。
区新闻中心:负责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移动通讯工具等宣传媒体,滚动、反复刊登播放以防控脊灰为重点的免疫规划基本知识,同时,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做好风险沟通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辖区内补充免疫活动培训、宣传、冷链运转、表格印制、督导等相关工作经费及接种补助经费,并监督经费的落实和使用,保障各类活动的顺利进行。
各片区管委会:组织动员社区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利用广播、电子屏幕、标语、宣传车和宣传单等宣传媒介,将辖区各接种点详细地址、接种时间、咨询电话、负责人、接种对象、注意事项等信息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在社区、市场、车站等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村等人口密集地区,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公告,有针对性地进行广泛社会宣传动员,保证目标人群能充分了解补充免疫活动的意义,提高全社会参与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正确引导舆论,正面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处置舆情事件。在车辆、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各片区管委会负责通知各自辖区内的保洁员,从5月6日至6月21日期间不得随意撕毁在补充免疫期间张贴的有关宣传横幅、敬告、通知书等。
四、补充免疫活动评估
自5月6日、6月13日起,区级督导员要严格按照《沙依巴克区2020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督导方案》的要求,采取现场实地查看、随访目标儿童家长、查阅相关资料记录、明查暗访和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对补充免疫活动及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监测工作开展全程督导。督导员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并向区政府报告,及时跟进督导整改情况。
5月13-14日、6月20-21日,区级督导员要进行接种率评估,重点是辖区内免疫规划工作比较薄弱以及人员流动大,容易被漏种区域的重点人群进行评估,发现未接种的目标儿童,查清原因。
五、资料汇总与报告
各片区管委会于4月25日、5月25日10:00时前,上报摸底调查、组织动员、工作人员配备等汇总表(须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补充免疫活动期间,汇总辖区接种门诊数据,于每日14:30前,向区疾控中心上报当日工作进展及疑似异常反应监测情况。
做好补充免疫专业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要求将补充免疫数据资料、接种率快速评价资料,在第一轮5月18日前、第二轮6月23日前报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