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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03-21 17:37:22     发文单位:   点击数:  
 索 引 号  01020292-5/2023-00000  发文机关  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1-03-21
 发文字号   体裁分类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标 题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工作主要成效

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及时研究部署我区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持续强化法治意识,区委领导班子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区委常委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开展学习21次,重点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对我区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会前学法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将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强化干部法治教育,通过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主题班、专题教育、旁听庭审释法、“法宣在线”、干部远程教育等方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2021年全区干部职工参与网络学法考法10027人次,参与各类网络答题活动3万余人次,各族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范畴;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区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及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形成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强基固本,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一是持续推进反恐维稳常态化。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优化三级维稳指挥运行体系,完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机制,坚决遏制暴恐案件多发频发势头。管住人,建立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从业人员及重点人员“三本台账”,优化“1组+N户”包联帮扶机制,最大限度团结凝聚人;管住物,紧盯危爆物品“产销运储用”环节,督促严格落实物流行业“三个100%”要求;管住场所,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健全完善立体化防控体系,探索推广“一圈五个一”工作法,自上而下细化各级力量职责任务,织密织牢防控网。二是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实施“六员”“六共”工作法,全体干部一对一为结对亲戚解读党的政策方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启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细胞工程”建设,积极申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三是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充分发挥驻村管寺管委会作用,创新落实“三管一导一服务”模式,着力抓好“五有”活动,推动宗教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加强宗教爱国人士关爱培养,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宗教人士制度,落实宗教人士关爱政策,激励宗教人士更好发挥作用。做好“四项活动”管理服务,统筹做好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安保维稳,持续推进“七进两有”“九配备”,切实依法保障正常宗教需求。深入推进“去极端化”,依法打击“三非”活动,教育引导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抵制极端思想。四是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了覆盖全区的调委会组织218个,专业(行业)调委会3个,选聘调解员892名,专职调解员13名,建立健全了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相互协调、“三调联动”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认真落实信访条例,不断完善信访联席会议、领导干部包案、信访工作通报、公职律师进驻等制度,推行区领导信访接待日、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机制;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落实诉访分离,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依法化解各类信访积案。在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基础上,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基本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专门制定律师下沉社区服务工作方案,坚持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同步推进,坚持为人民群众和基层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实现在疫情防控中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今年以来我区共排查纠纷692次,排查发现纠纷239件,提前预防纠纷100件,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1009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74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9.31万元。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94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通过多种措施,着力减少矛盾堆积发酵,有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

(三)聚焦依法全面履政府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心全意服务企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区级领导包联109个纳税骨干企业制度,区级领导带队,行业部门、片区管委会主动靠前,定期对辖区纳税骨干企业及重点行业企业进行走访,点对点为企业排忧解难,全力疏通堵点难点,助力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全力打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2021年共解决管网迁改、征收、树木移植等困难51个,项目80%以上的困难得到解决,1-10月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同比增长22.2%(预计数),我区投资实现较快增长。二是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构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出台了《沙依巴克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成立以区长牵头,各片区管委会、行业部门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并设置企业开办服务专项小组、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专项小组、政务服务专项小组等10个专项小组,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落实。三是精简审批环节,提供便捷化服务。建立规范统一的审批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流程,依托权责清单将220余项工商前置许可事项精简至设立35项,变更29项。企业落户办理时限压缩至1日内,新增企业、个体工商户9484家,企业开办效率明显提高。持续推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完成“二十六证合一”改革,换发“多证合一”目前已实现“二十六证合一”改革,已换发“多证合一”企业户数3.9万户,个体工商户7.2万户。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减流程、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工程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项目服务效能得到极大提升。

(四)健全制度体系,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我区坚持将出谋划策、共同推进立法工作作为自身在立法工作中的职责使命,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立法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打折扣,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和经验,积极主动向上级反馈立法相关意见建议,今年以来我区和田街社区被定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基层行政立法联系点。二是严格按照《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的重要一环,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审核、健全规范性文件行文、传阅等方面着手,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21年度我区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因此未对规范性文件出具过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外商投资法”、“计划生育”等内容的5份到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效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同时将学习教育作为推进此项工作的重要依托,组织全区认真学习了《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区政府及各片区管委会、各部门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机制,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扎实推进。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扎实开展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重大经济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涉法事项一律不予提交相关会议讨论决策。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我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项目合同及涉法事项的法律审核工作,目前各片区管委会均已实现“全覆盖”。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渠道,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关注的议题,邀请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参与研究讨论并公开决策过程,不断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我区行政执法机关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编制完成服务指南和流程图,为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全过程留痕、决定合法有效提供了制度保障。2021年,全区20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评自查工作,深入查找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整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基层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重点领域执法力量不断壮大。开出全市首个电动自行车违法罚单和餐饮企业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罚单。严格做好申(换)领行政执法证人员身份核查和资格动态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行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的实施方案》(新司通〔2020〕40号)精神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函》工作部署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样式,2021年对全区432名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证件编号,申报执法证件。加强对执法部门的考核评价,通过自查和年度集中阅卷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6个行政执法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七)有力保障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修订完善《生产安全、自然灾害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等12项应急预案。全区16个片区管委会和消防、城管、园林等部门,整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30支2797人。新增避难场所27处,实施工程改造消除城区道路积水点6处,治理消除地质灾害点5处。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灭火、地震疏散、燃气泄露抢险、野外人员搜救、灭火疏散等演练,开展“抗震、减灾、防灾示范社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提升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应急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随时做好抗大震、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加强监测预警,科学高效处置灾情,坚决遏制重特事故和人员伤亡,妥善处置“1·29”216国道长胜大队沅江街油料泄漏事故。加强灾情预警、风险研判、应急值守、物资储备等工作,累计发布大风、暴雨、雷电等灾害预警53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坚持法治思维,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坚持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为贯彻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乌鲁木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精神,我区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2021年全区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依法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年行政应诉案件6件。积极履行行政调解职能,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021年累计排查行政调解案件4983件,调解成功案件4395件,调解成功率达89.2%,涉案金额达80.59万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七化”建设,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2021年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9件,调解成功997件,调解成功率达98.8%.

(九)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服务能力,投资170万元对政务服务大厅进行改造升级,增设服务窗口至51个,引入交警、公安、税务等服务窗口,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通过一体化平台发布事项1196项,网上可办事项超过70%,可办“最多跑一次”事项152项,压缩了70%的时限。积极推进政务便捷工程,全区18个管委会、179个社区政务服务场所面积均达到120平方米、50平方米,全部完成政务服务专网铺设,121个社区通网办件,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自治区部署工作要求,对标人民群众需要,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偏弱,在日常工作中仍未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还没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二是基层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单位法制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数量不能完全满足当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实际需要。三是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片区管委会、行政部门、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出庭率不高。

三、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推动首府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督查。落实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提升行政决策水平。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积极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持续提高评估质量。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生产等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方式、专业技术要求相近的相关部门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促进监管方式优化升级。

(四)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扎实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确保案结事了。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全面落实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五)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和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引导他们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六)持续强化组织保障。注重选拔使用法律功底扎实、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不断加强首府法治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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