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发放范围:年满80周岁以上本辖区户籍地居民(不含兵团退休人员),带有效证件到户籍地社区申请(本人自愿申请)。
2、发放标准:
标准:80周岁-89周岁 75元/人/月
90周岁-99周岁 145元/人/月
100周岁以上 225元/人/月
3、发放时间:每季度末月发放(即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发放)
二、办理流程:
(一)新增人员提供材料
高龄老人生日可提前一个月到所在社区申请,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社保卡、近期二寸红底彩色照片三张、一卡通所在银行柜台小票,由社区包户干部审核确认后,填写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变更人员提供材料
1.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终止人员提供资料
1.死亡人员:家属提供死亡证明,社区填写死亡终止报告书一式三份;
2.户籍迁出人员:提供迁出证明一式三份,社区填写终止报告书一式三份;
3.长期失联人员:社区填写终止报告书一式三份,失联人员情况说明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