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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政策解读
2023-09-04 12:49   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发布《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以下简称《禁火令》)。现将《禁火令》内容解读如下:

一、发布背景

今夏以来,我区遭受了罕见的高温、干旱极端气候,森林火灾防控形势极为严峻。为科学有效应对高危火险天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森林防火禁火令。

二、主要内容

《禁火令》分为六方面内容,包括禁火时间、禁火区域、禁火行为、加强防控、法律责任和监督举报。

(一)禁火时间。第一条主要在时间上作出规定。

(二)禁火范围。第二条主要在区域划定上作出规定。

 (三)禁火行为。第三条(1) 至(5)主要在禁火期间,进入禁火区域的人员作出禁止行为的规定。

(四)加强防控。主要在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方面作出规定。

 (五)法律责任。主要在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造成违法或犯罪行为应负责任的规定

 (六)监督举报。主要是对发现森林火情进行监督举报的规定。

三、核心内容

(一)明确了森林防火禁火令发布的时间、区域和禁止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禁火令》确定了禁火时间。自2023年全年禁火;禁火区域划定,在全县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0米以内;禁火期间,进入禁火区域的人员,严禁以下行为:(1)烧荒、烧草、烧秸秆、烧炭、烧马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等;(2) 野炊、烧烤、野外吸烟和烤火取暖;(3) 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4)擅自开展炼山造林,开山爆破等生产性用火;(5)其它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内容,《禁火令》在禁火时间和区域内,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生广建设,勘察和科硏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积极倡导城乡居民传统节日文明安全祭祀,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二)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主管部门职责。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禁火令》在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方面严格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县、乡(镇)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发现火情即时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三)明确了违反《禁火令》的法律责任。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禁火令》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于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河款,对单位并处于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明确了监督举报途径。《禁火令》 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森林防火指择部办公室报告。


相关文件:沙依巴克区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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