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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区统计局机构职责
2024-07-25 17:52:28     发文单位:   点击数:  
 索 引 号  01020305-5/2021-00000  发文机关  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7-25
 发文字号   体裁分类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标 题  沙依巴克区统计局机构职责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统计局是直属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受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和乌鲁木齐市统计局的双重领导,在统计业务上,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领导为主,独立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所赋予区县政府统计机构的一切职能。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统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相关分析研究;组织实施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 三)负责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全市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六)贯彻落实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本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本地区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实施本地区统计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管理。

(七)对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向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本地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公布统计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八)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九)加强对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规范本地区统计工作秩序。

(十)组织指导本地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以及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本地区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和统计数据网络建设。

(十二)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景气监测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经一路9号

办公时间:10:30-13:30 15:30-19:30 (星期一至星期五 北京时间)

负责人:张国欣

联系电话:0991-586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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