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决策>>人事任免>>正文
 
关于姜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1-05-01 10:38:56     发文单位:   点击数:  
 索 引 号  zfb/2023-00037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5-01
 发文字号   体裁分类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姜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片区管委会、区属各部门: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决定:

姜勇同志任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志祥同志任区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文军同志任区教育督导室主任,免去其市雪莲小学校长职务;

宾朝晖同志任区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艳同志任区教育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刘麓同志任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关闭窗口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主办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新ICP备17002312号   网站标识6501030001    新公网安备 65010302000265号 

联系邮箱:sq5569555@163.com   网站维护联系方式:0991-6139789